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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竟犯低級錯誤 代筆遺囑當事人僅蓋章未簽名 害人保不住3千萬房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黃男指控律師犯下低級錯誤。(圖/民眾提供)

▲黃男指控律師犯下低級錯誤。(圖/民眾提供)

有這款離譜的律師!新北市1名陳姓婦人(82歲)生前找了新竹市某律師事務所的管姓律師預立遺囑,將市價300多萬的透天厝祖產指定由長孫、次孫共同繼承,立下遺囑8天後便離世,但陳婦的兒子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時,卻被告知因遺囑立遺囑人陳婦、代筆人管姓律師等3位見證律師均未親自簽名,認定遺囑無效, 因此導致2名孫子遺產失去應有的繼承權,僅剩下兒子4分之1特留分。為此陳婦的黃姓長子表示,因向國稅局提出的訴願已被駁回,他將對管姓等3名律師提告求償3千萬元。

遺囑僅蓋章未簽名、捺印指紋。(圖/民眾提供)

▲遺囑僅蓋章未簽名、捺印指紋。(圖/民眾提供)

陳婦長子黃男指控,代筆遺囑的某律師事務所新竹所律師團,竟犯了原本應在遺囑上遺囑人簽名、捺印指紋,改為蓋章,導致遺囑無效名的低級錯誤,讓陳婦原本指定繼承透天祖厝等房產的2個孫子無法繼承,變成讓他與曾毆傷陳婦的二妹及另2名姊妹共同繼承,讓他保不住祖產外,還恐遭變賣無處棲身,備感無奈,如今面臨訴願遭駁回,將委請律師對管昱、李姓、蔡姓律師提告,請求3千萬元民事損害賠償,希望護住祖產。

陳婦留下的的透天房產。(圖/民眾提供)

▲陳婦留下的的透天房產。(圖/民眾提供)

黃男說,他早年從事機械加工,近來年紀大,一家人改做回收,40多年來與老母親同住、照顧,家中貧窮但和樂;但二妹多年前向母親借走70萬老本,再要她將祖產貸款四百萬元借她周轉,去年11月底,二妹再因分產問題,與老母親起爭執,還捶打母親胸口3拳,母親痛到2度住院,第1次出院後,擔心祖產不保,預立遺囑、遵照其心願將祖產留給長孫、次孫,點名次女曾毆打、咒罵她,連同另兩名女兒都喪失繼承權。

陳婦立下遺囑8天後辭世,黃男等家屬辦完後事,到國稅局北區板橋分局辦理長孫、次孫等兩名受遺贈人遺產稅,不料因遺囑僅蓋章未簽名、捺印指紋,被認定遺囑無效,駁回聲請, 只能依照法律規定,與3名姊妹平分陳婦遺留下的遺產。

黃男難過表示,三位姊妹曾經揚言要變賣祖產分家,他靠拾荒維生,唯一棲身處恐將被變賣而無處落腳,他為此氣得2度中風、生活陷入愁雲慘霧,希望能有奇蹟出現,讓他保住祖產以告慰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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