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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才知兒非親生!男怒告前妻 「綠帽」來源神反轉…她嗆: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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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名男子離婚2個月後發現自己的兒子不是親生的情況。閔男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扶養權、債權債務以及精神賠償和經濟損失。根據報導,閔男在婚前和婚後都對孩子的樣貌有疑慮,離婚後更加強烈,最終通過親子鑑定確認孩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這篇文章提出了一個相當令人震驚和不幸的故事,描述了一個多年幸福家庭的破裂以及父親發現自己的兒子不是親生的悲劇。這個故事涉及到婚姻背叛和家庭破裂的情感和法律問題。 根據報導,閔男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扶養權,這是可以理解的。對於一位父親來說,發現自己的兒子不是親生的必定是一個嚴重的打擊,他對這個孩子的情感和責任可能瞬間崩潰。這將對該家庭產生深遠的影響,並帶來心理和情感上的創傷。 此外,閔男還要求債權債務、精神賠償和經濟損失,這也是合理的要求。對於一位父親來說,他可能為這個孩子投入了很多時間、精力和金錢,而現在發現這一切都是基於一個謊言。他的要求反映了他所經歷的痛苦和無奈,以及對妻子的背叛和欺騙的不滿。 不過,這篇文章有些缺乏深入報導。我們並沒有得知妻子的回應或者對於這一情況的評價。婚姻是一個複雜的關係,這個故事只報導了閔男的一面之詞,我們無法完全了解整個事件的背景和細節。 此外,文章中提到閔男的妻子封鎖了他的微信,這似乎也是一個重要的細節,但是沒有進一步的說明。妻子的行為和動機可能對於案件的判決結果產生影響,但我們無法得知更多相關信息。 總體而言,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故事,展示了婚姻背叛和家庭破裂的嚴重影響。然而,缺乏深入報導和其他當事人的聲音,使得我們不能完全了解整個事件的背景和細節。

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名男子離婚2個月後發現自己的兒子不是親生的情況。閔男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扶養權、債權債務以及精神賠償和經濟損失。根據報導,閔男在婚前和婚後都對孩子的樣貌有疑慮,離婚後更加強烈,最終通過親子鑑定確認孩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這篇文章提出了一個相當令人震驚和不幸的故事,描述了一個多年幸福家庭的破裂以及父親發現自己的兒子不是親生的悲劇。這個故事涉及到婚姻背叛和家庭破裂的情感和法律問題。 根據報導,閔男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扶養權,這是可以理解的。對於一位父親來說,發現自己的兒子不是親生的必定是一個嚴重的打擊,他對這個孩子的情感和責任可能瞬間崩潰。這將對該家庭產生深遠的影響,並帶來心理和情感上的創傷。 此外,閔男還要求債權債務、精神賠償和經濟損失,這也是合理的要求。對於一位父親來說,他可能為這個孩子投入了很多時間、精力和金錢,而現在發現這一切都是基於一個謊言。他的要求反映了他所經歷的痛苦和無奈,以及對妻子的背叛和欺騙的不滿。 不過,這篇文章有些缺乏深入報導。我們並沒有得知妻子的回應或者對於這一情況的評價。婚姻是一個複雜的關係,這個故事只報導了閔男的一面之詞,我們無法完全了解整個事件的背景和細節。 此外,文章中提到閔男的妻子封鎖了他的微信,這似乎也是一個重要的細節,但是沒有進一步的說明。妻子的行為和動機可能對於案件的判決結果產生影響,但我們無法得知更多相關信息。 總體而言,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故事,展示了婚姻背叛和家庭破裂的嚴重影響。然而,缺乏深入報導和其他當事人的聲音,使得我們不能完全了解整個事件的背景和細節。

問答

Q1:閔男因為什麼原因而提告? a) 前妻出軌 b) 孩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c) 前妻封鎖他的微信行為 正確答案:b) 孩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Q2:閔男提告的內容包括以下哪些? a) 變更扶養權 b) 債權債務 c) 經濟損失及精神賠償 d) 所有選項皆是 正確答案:d) 所有選項皆是 Q3:閔男何時去做親子鑑定? a) 2021年1月 b) 2022年3月 c) 2020年7月 正確答案:b) 2022年3月

Q1:閔男因為什麼原因而提告? a) 前妻出軌 b) 孩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c) 前妻封鎖他的微信行為 正確答案:b) 孩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Q2:閔男提告的內容包括以下哪些? a) 變更扶養權 b) 債權債務 c) 經濟損失及精神賠償 d) 所有選項皆是 正確答案:d) 所有選項皆是 Q3:閔男何時去做親子鑑定? a) 2021年1月 b) 2022年3月 c) 2020年7月 正確答案:b) 2022年3月

文/CTWANT

男子離婚2個月才發現兒子非親生。(示意圖/Piqsels)

▲男子離婚2個月才發現兒子非親生。(示意圖/Piqsels)

多年幸福家庭一場空!中國大陸貴州一名閔姓男子因妻子出軌離婚,雙方約定2歲孩子扶養權歸他所有。但閔男僅離婚2個月,就覺得孩子越看越不像自己,怎料帶去鑑定,孩子真不是他親生兒子,憤而提告變更扶養權、雙方債權債務,以及16萬(約新台幣近70萬)精神賠償及經濟損失。

據《上遊新聞》報導,41歲閔男2019年2月與何姓前妻結婚,隔年5月兒子出生,但去年1月結束外地打工2個月回家後,偶然聽到前妻與別的男人甜蜜通話,親友也稱前妻行為不檢,最終於2022年3月離婚。兩人協議閔男獲得兒子扶養權,「何女不需支付扶養費」並有探望權,兩人婚姻期間共同債權債務由閔男單獨負責。

怎料,閔男離婚前就有的「兒子不像我」疑慮,離婚後越發強烈,且前妻封鎖他微信行為,更讓他深信其中有詭,離婚同年7月就去親子鑑定。面對殘酷結果,閔男直言「晴天霹靂」,表示沒有哪個男人能忍受,「2年來沒日沒夜為孩子操心,到頭來卻是幫別人養小孩」。

閔男以孩子不是親生、前妻婚姻期間有重大過錯為由,提起債務債權變更與精神撫慰金訴訟,主張兩人婚姻期間共同貸款31萬(約新台幣135萬)開支自己無需承擔,前妻應償還生育期間與孩子住院治療期間費用14萬(約新台幣61萬)、精神撫慰金2萬(約新台幣8.7萬)。

對此,何女辯稱從沒發現兒子不是前夫孩子,因為「前夫常逼我跟他朋友喝酒」而發生後續情事,強調對方要為自己非親生父親的結果負責,以及前夫在婚姻期間的開銷屬法律義務。一審法官認為,閔男沒有義務撫養兒子,小孩在找到生父前應由何女全責撫養,與認定何女違背婚姻忠誠、使前夫不當履行扶養義務並侵害閔男尊嚴,判何女應返還1.7萬(約新台幣7.4萬)養育費、精神撫慰金1萬(約新台幣4.4萬)。閔男不滿,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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