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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過勞猝死案法院一審判金山區公所敗訴,應賠償373萬餘元,侯友宜回應表示「我們都會尊重法院」。
三年前引起關注的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過勞猝死案,死者陳嘉緯的父母向基隆地方法院提起國賠訴訟,基隆地院日前判決金山區公所敗訴,應賠償373萬餘元。可上訴。對此,今(14)日侯友宜回應表示「我們都會尊重法院」。
根據判決,在金山區公所擔任新聞聯絡人兼新媒體小組長,年僅29歲的陳男,2020年8月間於家中猝逝。家屬認為是工作過於繁重導致,且監察院2021年做出的調查報告中也指出,陳男過世前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專業醫師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皆認為符合「職業上工作負荷」,導致心臟疾病猝發或明顯惡化。
陳男父母向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但市府決議,未符合「公務員故意有過失侵害他人」國賠要件,拒絕賠償。陳男父母因此向基隆地方法院提起國賠訴訟,要求金山區公所賠償836萬餘元。
一審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金山區公所敗訴,應賠償陳男父親104萬5545元,賠償陳男母親269萬1752元,共計373萬餘元。全案可上訴。對此,金山區公所回應,尊重判決,是否上訴要再討論。
中午侯友宜前往參觀「2023台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展覽會」受訪時針對法院判金山區公所敗訴一事表示「我們都會尊重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