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遊覽車撞上限高桿。(圖/翻攝畫面)
王姓男子昨天(16日)晚間駕駛遊覽車行經台南東門陸橋時,因未注意限高衝撞上限高桿,王男事後滿頭霧水向獲報前來處理員警解釋「記得以前這裡沒限高」,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
據了解,東門陸橋位於東門圓環周邊,因配合鐵路地下化,封閉8個月後於今年8月底開放汽機車混合通行,東門陸橋因車道狹窄,禁止大客車、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並設有限高桿防護。
▲東門陸橋限高標示。(圖/翻攝畫面)
昨晚9時許,王男駕駛遊覽車撞上東門陸橋限高桿,車輛因此卡在路上,一度影響到交通,警方獲報前往現場處理,王男向員警表示,記得以前跑台南的時候,東門陸橋沒有限高,加上注意到有限高標示,才不慎撞了上去。
警方表示,這起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王姓駕駛因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依法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提醒用路人開車上路須多加小心,以免荷包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