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遭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日前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今(19)日證實,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昨天開會決議,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包括參與黨事務、政策建議、各階黨職選舉權等等,被停權後,上述事件都不能做。而停權也包含中央委員停權,像是出席中央委員會,會上相關表決權力都一併停權。
民眾黨今天中午於黨部召開記者會,說明高虹安遭暫停黨權一事。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指出,針對高虹安市長在過去立委時期助理費的爭議,遭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經過主動調查與釐清後,經過昨天的開會之後決議暫停黨權。根據民眾黨《廉政準則》第2條第2款,所謂違反廉政紀律,包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行為,而該準則第6條則規定:「黨員有第2條第1款至第3款之情形而經檢察機關起訴者,應予暫停黨權以上之處分。」,評估過後依照這兩條,按規定暫停黨權。
高虹安先前已經請辭選決會委員,至於中央委員職務則受到慰留,暫時請假。媒體詢問,高虹安目前是請假狀態,停權後是否沒有影響?李頂立表示,其實是,經決議暫停黨權後,除非高要暫停請假,若高還具有中央委員資格,回來繼續中央委員身分,但目前中央委員被停權後,雖然請假,高也是喪失中央委員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