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食藥署3天查核59家「液蛋」業者,其中56家符合GHP規範。(示意圖/資料照)
進口蛋引爆食安風波!衛福部食藥署及農業部啟動查核及調查,其中,「液蛋」業者部分,進行了9月21日~23日3天共查核59家,其中56家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2家須限期改善,1家現場查為蛋品買賣,未製造液蛋。
食藥署表示,9月19日~21日已完成16家進口雞蛋洗選業者及13家倉儲/物流業者聯合輔導,為維護民眾食用「液蛋」產品衛生安全,亦於9月21日起針對液蛋製造業者之製程及作業環境與產品標示等項目進行查核,並向業者說明標示相關法規。
食藥署指出,針對59家「液蛋」業者抽查的97件液蛋產品標示中,有95件符合規定,2件於業者冷藏庫見有品名未標示「未殺菌」字樣及相關醒語,疑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規定,現場已輔導告知業者改正,並已移請地方政府後續辦理。
有關加強市售雞蛋稽查專案,食藥署表示,目前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全國販售通路,如量販店、賣場、超市、超商及市場等進行雞蛋查核,查核內容分為外觀檢查及標示。自9月14日至9月23日已查核全 國販售通路2,921件雞蛋,均符合規定。
針對加強市售生鮮雞蛋動物用藥殘留抽驗,已抽驗80件,其中49件檢驗合格,其餘則尚在檢驗中。
最後,食藥署說,未來將持續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雞蛋加強查核,以維護民眾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