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張敦量等三人毆傷宋姓大學生,二審宣判時他向宋母道歉,但宋母未正眼看他回應。(圖/民眾提供)
彰化食品小開張敦量前年駕駛瑪莎拉蒂,與宋姓男大生發生擦撞,竟夥同李韋霖、陳勁豪毆打宋重傷、一度命危,引起社會譁然。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張9年,李、陳重傷害罪各判4年8月。張一審判刑9年,兩共犯4年8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期間,張父提出以700萬元調解,但未獲宋母同意,二審今宣判,仍認定張涉犯殺人未遂、強制等罪,判刑9年,陳、李則被認定涉犯傷害非重傷害罪,改判3年徒刑。
宋姓男大生前年開車行經台中西屯時,因切換車道與張敦量的瑪莎拉蒂發生車禍,張敦量與同車友人李韋霖、陳勁豪涉毆打宋致住進加護病房。台中地院在今年3月初審結,認定張犯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另依傷害致重傷等罪各判李、陳4月8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宣判,仍認定張敦量對宋生犯殺人未遂、強制等罪,判刑8年6月,另外涉對宋生車內4名友人犯強制罪,合併執行9年。
另外李韋霖、陳勁豪部分,一審被認定對宋生涉犯重傷害罪,二審改認定是傷害罪,改判2年6月,二人也涉對宋生車內4名友人強制罪,合併執行3年,比一審4年8月徒刑,大幅減輕。
二審在今年審理期間,雙方在法院協調下談調解,張父願意以700萬元賠償,但前提是宋母需以張等涉案三人一起和解,而不是僅與張和解,不過雙方對於和解金額仍有300萬元的落差,導致和解破裂。
張敦量在辯論終結前,張也趁宋母出庭時,向宋母鞠躬致歉,「宋媽媽,對不起」,但宋母未正眼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