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最高法院第一次傳訊鄭捷,於今(7)日上午9點召開生死辯論庭,律師認為警方違法搜索、偵訊,堅持不該判鄭捷死刑。
▲圖/資料照
辯護律師表示,警方違反多項規定,包括沒事先告知可拒絕夜間偵訊、未經鄭捷同意進入東海大學宿舍夜間搜索,事後才讓他補簽同意書,心理諮商師與鄭捷碰過8次,卻沒有讓鄭捷有詰問權,看守所也違反偵查不公開,透露許多訊息給媒體,因此律師認為法院欠鄭捷一個公平正當的程序,不應該判死刑,但也強調鄭捷沒打算脫罪,也不認為他沒罪。律師也質疑,台大鑑定報告的證據力,且也沒明確證據指出,鄭捷的精神疾病跟殺人計畫與行為有正相關。
另外針對「一票兩用」的部分,律師也提出質疑,認為鄭捷被羈押時,檢察官必須申請鑑定留置票,但當時只有羈押票就將鄭捷送去精神鑑定。對此檢察官則說,儘管有瑕疵,但並不違反公共利益原則,事後會請法官補發,並強調,精神鑑定是為了鄭捷是否有行為能力,而非要證明疾病與殺人行為有關,而是要證明鄭捷當時仍有行為能力,意即當下他清楚他自己在做什麼,這將是是否判處死刑的理由之一。
律師表示,死刑裁量無一定標準,全在於法官的自由心證,甚至沒有存在的必要,但檢察官認為,死刑規定有大法官釋憲,只要符合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及個人等等,就不違憲,教化的可能性只有判決審酌的條件「之一」,而非必要條件,否則樣審判權利會從法官移到精神醫生手裡,這與法治精神有違,也不合理。目前雙方正進行攻防,而鄭捷則是面無表情應訊。
▲民眾排隊旁聽/中央社
最高法院今日開放52名民眾、12名記者旁聽,其餘記者則可在1樓記者室透過轉播同步旁聽,但被害人家屬並未收到傳喚,而最高法院周邊也出動50名警力,預防突發狀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