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南投報導
▲黃姓男子跟蹤一名女子騷擾長達2年,女子冷靜蒐證長達7個月,等到《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立即提告跟騷男子。(圖/翻攝畫面)
南投縣一名34歲黃姓男子,2年前開始跟蹤騷擾同社區一位化名「小美」的女子,上班跟蹤、下班尾隨,還長期在凌晨時分徘徊在女子住處外徘徊、窺探,女子發現被跟蹤後,從2022年1月開始裝設監視器,冷靜展開長時間蒐證,利用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每天整理記錄,直到《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今年2023年1月攤出所有證據正式提告,南投地院以跟蹤騷擾罪名,判黃男拘役40日。
化名小美的女子透露,與34歲的黃姓男子並不相識,2年前因住處外的汽車,連續好幾週遭人惡意破壞,才在家裝設監視系統,發現黃男凌晨4點多,常在汽車及住處外徘徊、窺探,這才驚覺遭人跟蹤。黃男從她上班出門時就開車、騎車跟蹤,晚上則守候在社區尾隨她走回家。
▲▼女子過濾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耐心蒐證長達7個月,詳細記錄男子跟蹤她上、下班,在住家外窺探的影像。(圖/翻攝畫面)
去年5月女子報警,無奈《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才上路,雖手邊已蒐證男子跟騷行為,但警方表示,僅能對黃男施以盤查、勸告,不料黃男消失3、4個月之後,又再度現身跟蹤騷擾,女子只好忍耐、冷靜展開蒐證,將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影像截圖,詳細記錄黃男每天跟騷的日期、時間,再加上影像摘要,長達7個月的時間,蒐證資料的詳細程度,連警方都佩服,鉅細靡遺的證據,也成功讓黃男遭法院定罪制裁。
▲▼女子冷靜蒐證長達7個月,將男子跟騷的時間、日期、影像全紀錄,成功讓男子接受法律制裁。(圖/翻攝畫面)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以自身經驗建議,決定要展開長時間蒐證時,先別暴露自己發現對方行跡,蒐證期間注意自身安全,攜帶口哨、防狼噴霧等防身之物,過濾監視器畫面時很耗體力,但要耐心堅持下去、每天蒐證,一旦報警提告就是攤牌,對方跟騷行為模式會改變,千萬要提高警覺,不能鬆懈。
律師張鈞翔也提醒民眾,若遭到跟蹤騷擾,也可注意對方是否有攜帶刀械或其他危險物品,此為加重跟騷罪,若有反覆實施之虞,法院可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