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潘靚緯報導
▲鄭姓醫師與謝姓女員工爆發婚外情長達5年,鄭妻憤而提告索賠,二審判決謝女應賠償35萬元確定。(圖/資料照)
一名曾任職某縣市衛生局長的鄭姓醫師,卸任後開診所,竟與謝姓女員工發生婚外情長達5年。去年3月,鄭姓男子向妻子坦白出軌,私下賠償120萬元,但妻子得知丈夫偷吃女員工後相當憤怒,認為配偶權受侵害,堅持提告謝女索賠100萬元。案經上訴,法院二審判決謝女應賠償35萬元確定。
根據判決書內容,鄭姓醫師曾擔任某縣市衛生局長,卸任後開業經營內科診所,聘請曾教導的謝姓女學生到診所任職,2017年,兩人爆發不倫戀,多次約會、出遊,甚至在診所、住處發生近200次性行為。
2022年3月,鄭姓醫師因故與謝女發生爭吵後,感情生變,謝女氣憤離職。事後,鄭男向妻子坦承出軌,給付120萬元當作賠償,想求得妻子原諒,但妻子看完兩人互傳的訊息,內容包括「我都是真心真意的跟著你」、「做愛做到飽」、「有甚麼好不積極,我也很享受,你動我享受,你做我享受,你爽我也爽,這樣就好」等鹹濕對話,2人甚至列出「做愛時程表」,妻子情緒崩潰,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要求謝女賠償100萬元。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謝女出庭時大聲喊冤,指稱鄭男利用權勢逼她發生關係,是偷吃慣犯,要負九成責任,加上妻子已獲得120萬元,等同是對配偶權遭侵害的賠償。
法官審視對話內容後,指出鄭妻並不是向鄭男提告求償,且銀行紀錄也未收到120萬元,因此不能免除賠償責任,但考量謝女薪水只有2萬多元,因此判賠35萬元。謝女提出上訴,主張自己還有3個未成年子女要扶養,賠償35萬元負擔太大,高院高雄分院二審時維持原判,認定謝女侵害鄭妻配偶權,駁回上訴,判決賠償3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