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參選人郭台銘陣營7日宣布未來連署每增加10萬份,郭台銘就捐1000萬元,有媒體報導質疑涉及賄選,對於此一事件,法務部表示,涉及個案判斷由各檢察機關認定;最高檢察署表示,依個案實際狀況做研判。郭台銘辦公室對此立即闢謠,指出公益捐款並非給特定連署人,不會是賄賂或不正利益,絕不會有違法問題。
郭台銘辦公室強調,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所處罰的,是行為人「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郭台銘先生在連署人數已跨過參選門檻後,呼籲尚未連署的朋友支持他,跟他一起為社會貢獻一份力量,日後的捐贈,會交由公正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鑑,並捐助給社會公益團體,而不會給任何一位特定的連署人,公益捐款更不會是賄賂或不正利益,不論如何都不會有違法的問題。希望最高檢察署對這個單純的法律問題明確表態,以免有意願連署的民眾被誤導而遲疑。
郭辦指出,未來「郭爸爸希望基金」將針對各界提案直接做回應。而每一份連署書、每一個簽名都是民眾對於郭台銘的支持,都是民眾希望改變的力量,我們會將這些力量透過「郭爸爸希望基金」來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