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綜合報導
▲屏東縣議員吳亮慶遭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決他勝訴,二審逆轉改判當選無效定讞。(圖/翻攝吳亮慶臉書)
屏東縣議員吳亮慶因為楊姓表妹協助買票,遭到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一審判決他勝訴,但案件二審逆轉,高雄高分院認定買票行為是由吳亮慶授意或同意,改判當選無效定讞;吳亮慶將喪失議員資格,解職後將由第二選區「落選頭」張振亮遞補。
屏東地檢署查出,去年九合一大選,吳亮慶的表妹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價碼,爭取支持;楊女到案後,堅稱自己是主動幫吳亮慶拉票,但檢方不採信其說法,認為她與吳共謀而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吳亮慶授益或事先知情,一審判決當選有效;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合議庭認定吳亮慶知情,改判當選無效定讞;對於二審判決結果確定,即將喪失議員資格,吳亮慶表示尊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