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劉男妻子打開女助理房門查看,赫然發現老公躲在衣櫥裡。(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exels)
台中市1名劉姓公司負責人,2019年聘請廖姓女子當助理,並要求對方搬進自己住家;去年劉男妻子返家時,卻聽見廖女房間傳出怪聲,她打開對方房門察看,赫然發現丈夫躲在衣櫥內,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廖女否認與老闆有染,但台中地院認為,劉妻曾問:「妳都不怕懷孕嗎?」,廖女則回:「我是很堅持做安全措施」,顯然廖女與劉男有發生性行為,因此判她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劉妻主張,她與劉男婚後感情和睦,廖女從2019年11月開始擔任丈夫助理,並且入住她與丈夫住家;2020年間,她發現廖女經常盛裝打扮,坐上丈夫座車後離去,2人同進同出、舉止親暱,雖然她感到不悅,仍堅信2人為老闆及員工的關係。
去年9月28日下午時分,她自外返家時,廖女房間傳來怪聲,她隨即打開房門查看,並詢問丈夫人在何處?廖女卻回覆不清楚,她只好先離開房間,又感覺廖女舉止怪異,遂再度開啟房門,這才發現丈夫竟藏在衣櫥內,她認為廖女侵害配偶權,遂提告求償80萬元。
廖女庭訊時證稱,她與老闆並無婚外情,2人僅在公事上交流;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發現,劉妻曾問:「你都不怕懷孕嗎?還是你們都有做好安全措施?」,廖女則回:「我是很堅持做安全措施!」,顯然廖女與劉男已發展為男女交往關係,並發生過性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足以破壞劉妻婚姻,因此判廖女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