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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表示婆婆要她將收租的房子給馬上要結婚的小叔住(示意圖/資料畫面)。
婚後的財產屬於個人還是夫妻共享?一名人妻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婚前娘家爸媽在桃園藝文中心附近買房,當作自己的嫁妝,目前出租中,因為沒上班,一個月2萬3的租金也算是自己的收入。但最近婆婆卻把腦子動到她的房子上,要她把公寓讓給小叔住,而且不能收租金,就連老公也支持,讓她氣得上網詢問網友意見。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
原PO在《匿名公社》發文,指出婚後和婆婆、小叔同住,房子登記在先生名下。在婚前,娘家爸媽在桃園買了一間3房2廳的房子當作陪嫁,每個月都可以收2萬3的租金,屬於人妻的私人財產。
▲人妻打算向小叔收租,反而遭丈夫怒斥。(非當事人示意圖)(示意圖/pixabay)
不過最近丈夫的弟弟準備要結婚,婆婆把腦筋動到人妻身上,得知房子租約打到明年年中,就要她不要再續租,「房子給小叔他們住」。人妻認為,要住可以但房租還是得要付,於是和丈夫討論該怎麼收租,沒想到丈夫竟回「那是我們家人耶,你還要收租金會不會太過分?你怎沒想過你住這裡我們也沒跟你收租金?」
人妻聽完氣炸,「笑死,我跟你結婚我住你家,還要照顧你一家老小,然後沒收我租金是恩惠我,所以我要把那房子免費給小叔用?我就問你臉很大是嗎?」
貼文曝光後,網友也紛紛留言「即然老公邏輯上說住他家沒付租金,這是千載難逢的搬家理由」、「降點租金去拜託訪客繼續租,千萬別租給小叔ㄚ,你會後悔的」、「怎麼敢開的口要給小叔住?不要臉真的天下無敵」、「絕對不要答應,住進去就請不出來了,更何況那是你婚前的房子,婆家再怎樣也不應該打這種如意算盤」、「千萬不要租給小叔,以後搞不好租金很難收,賴皮少給或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