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彭淇昀報導
▲朱學恒今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圖/翻攝自朱學恒臉書)
名嘴朱學恒6月時遭台北市女議員控訴,在一次用餐後不僅強行抱住她、更強吻2次,還放話「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等語,引發軒然大波,事後朱學恒告發自己性騷擾,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2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對此,律師呂秋遠列出10點啟示,表示「如果有罪,應該是判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判刑7個月以上,就得要入獄服刑」。
朱學恒被控對國民黨台北市女議員2度強吻、性騷擾,事件爆發後,朱學恒告發自己。經台北地檢署2度傳喚出庭,全案23日偵查終結,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將朱學恒起訴。也成為首起MeToo案起訴案件。
全案源於台北市女議員6月8日發文揭露,曾遭「宅神」朱學恒強吻、強摟,對方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等語,且不只她1人受害。對此,朱學恒先以「喝到斷片、不記得」回應,之後便又委由律師,到台北地檢署遞出「自己告發自己」的告發狀,讓議員痛批,朱學恒根本毫無悔意,如果真要自首,早在過追訴時效前就可以自首。
事後,朱學恒則於6月12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對於議員及社會大眾再度道歉,並強調「無限期停止所有公眾活動之外,我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及法律責任。今日上午我主動對台北地檢署告發本案,面對司法偵查及以期對當事人及社會做出補償,案已經台灣台北地方地檢署收案」。
▲呂秋遠表示,朱學恒被依強制猥褻起訴,若有罪,應判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圖/資料照)
律師呂秋遠今(2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朱學恒已經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罪名是強制猥褻,如果有罪,應該是判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判刑7個月以上,就得要入獄服刑」,對此,呂秋遠列出這件事給他的10個啟示。
1.不要以為自己網路聲量很厲害,就覺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帶風向的能力有多強,翻車的力道就會有多重。
2.別以為自己很聰明,以為性騷擾是告訴乃論,而去告發自己有罪,因為檢方可能會覺得是強制猥褻,這是非告訴乃論。
3.告訴乃論的罪,從知道起6個月內就要提告,但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就不是如此,例如強制猥褻,追訴期是20年。
4.趁人不備,偷襲親吻,是性騷擾,但是抓住別人肩膀,讓別人無法移動,進而親吻,那就是強制猥褻。
5.有人可能會說,被害人可以逃啊!加害人的「抓住肩膀」,也沒有到不能逃跑或抗拒的地步。但是,強制猥褻的「強制」,跟強盜罪的程度不一樣,不需要達到「不能抗拒」的地步,只要有強制行為就算了。
6.強制猥褻是不是能成罪,讓法官判刑確定,因為缺乏物證,所以取決於法官是不是相信被害人的指控,還有被告的自述。如果朱先生有承認曾抓住被害人的肩膀,那麼有罪的機率就高,不然他就得解釋,如何2次親吻對方。
7.如果判刑有罪,被害人是不是原諒被告,會決定被告能不能拿到緩刑。議員先前這麼難過,現在會不會原諒被告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8.但不管有沒有緩刑,就算要入獄服刑,出獄以後,只要他持續復出開播,為了他的政治立場而抖內的人,還是會繼續。他現在不就已經開始賺錢了?
9.起訴不代表有罪,一審有罪也不代表定讞,定讞也不代表一定會被關,可能易科罰金,也有可能緩刑。現在才剛開始,而性侵害案件也不公開審理,但至少這是第一件me too被起訴的案件。
10.喜歡魔戒的人,有可能是佛羅多,但更多的是咕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