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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幫堂主擁45槍卻交保!桃檢抗告成功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四海幫海潤堂主鍾明靜遭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四海幫海潤堂主鍾明靜遭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四海幫海潤堂主鍾明靜坐擁45把長短槍、1900發子彈,住處猶如小型軍火庫,桃園地檢署複訊聲請羈押,但桃園地院則以健康因素,裁定鍾嫌交保,檢方不服抗告後,高等法院昨天(23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而今天(24日)下午,法院再度開庭審理後,裁定鍾嫌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通訊。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北市警方,本(10)月5日前往鍾明靜的刺青館查緝,一舉查獲長短槍45把、子彈成品、半成品1900多顆,檢方複訊後認為,鍾嫌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鍾嫌罹患心臟、肺部、腎臟、脾臟等疾病,2021年入獄服刑時,因身體因素遭監所拒收,倘若收押,對他身體健康恐生無法回復的損害,因此裁定3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

高等法院昨天(23日)晚間審理後認為,鍾明靜先後供述內容及扣案物品等客觀事證,涉犯非法製造槍砲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診斷證明書及電話紀錄等資料是否足以認定他目前健康狀況已達不適於羈押之程度,尚非無疑,仍應由專業醫師進行診療並施以必要檢查後,再由原審法院依調查所得妥為裁定。檢察官抗告有理,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而桃園地院今天(24日)重新開庭審理後認為,鍾明靜對於就寄藏、持有制式、非制式槍彈及主要組成零件部分均坦承不諱,但否認有製造槍彈犯行,辯稱是為了報繳而整理槍枝,但部分扣案工具、槍枝皆從他的工作室內查獲,若是整理槍彈,理應在相對寬裕空間進行整理,且鍾某的工作室內工具繁多,所辯之詞是否屬實,已有可疑。

法官也認為,鍾明靜於警詢、偵查及法院訊問時均供稱,先前曾有製造或改造槍彈等行為,熟悉改造、製造槍彈作業流程,再以部分查獲的槍彈是在工廠內取得,附近電鑽等相關工具可從事製造或改造槍枝作業,顯見他涉有改造、製造槍枝行為,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指出,儘管鍾明靜以身體等因素為由表示無法羈押,所提的診斷證明書及預約單確實罹有相當的身體疾病,不過根據開立的診斷證明書,難以證明有保外就醫以維繫生命為限的理由,況且他曾自述,每天單獨一人待在工作室,以勞力進行製造刀械工作,作業時間每日可達1、2小時,並可連續一週進行作業,顯見他雖有健康等考量因素,但尚未達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的程度。因此諭知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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