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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監控政策罔顧人命?揭開電子腳鐐背後內幕(示意圖/翻攝Pixabay)
還記得疫情期間,指揮中心曾運用手機,監控確診者、居家照護者的行蹤嗎?而近來因為前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棄保潛逃出境,外界質疑就是未配戴監測裝置,才會讓他如此輕鬆逃離,事後司法機關為了「補破網」,趕緊對部分特定人士實施電子腳鐐監控,但也有人權團體提出不同看法,表示電子腳鐐是否為唯一選擇?法院是否可參考疫情時期的手機監控方式,符合人權、人道和比例原則?手機也有定位裝置,且可透過視訊去檢驗、定時電話回報行蹤,不也能達到同樣效果?
而實際了解電子腳鐐使用說明須知,內容特別強調「請勿碰水保持設備乾燥,以免發生觸電危險」!萬一洗澡時,不幸發生觸電事件導致電死人,責任要由誰來扛?連說明須知都提醒有風險,相關單位要如何負責?對此,物理老師王淳德就表示,以目前的科技技術來講,穿戴式裝備都有基本防水能力,但這份說明書詭異的地方在於「萬一穿戴腳鐐的人要去洗澡,這樣如何處理?」
▲法院監控政策罔顧人命?揭開電子腳鐐背後內幕(圖/翻攝使用說明書)
據了解,電子腳鐐內含有鋰電池,如果配戴者洗澡或碰水時,等同曝露在危險當中,物理老師謝曜宇指出,鋰電池非常容易產生化學反應,且有三種原因會起火,分別為外部短路、內部短路還有充電過多,還是小心為上。物理補教名師張鎮麟也補充,充電時因為高電壓,電流3安培,如果漏電,對儀器和人體都危險,人體觸電電流千萬不能超過20毫安培。
電子腳鐐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有長期追蹤監測經驗的徵信社業者謝智博就指出,因為電子腳鐐本身識別性就極高,加上國內使用的版本體積不小,對於當事人無論是謀職、人際關係上都會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在國外跟大陸地區,部分國家會使用個案手機來監控,這樣對於不論是受監控對象或對更生人的再社會化,相對有比較大的助益,個案手機不但能達到監控效果,也能兼顧人權與人道,此外,電子腳環最大的作用就是定位,但手機不只能定位,還能視訊看出被監視人,到底現在在哪。
此外,台灣民眾普遍會認為,只有性侵犯才會戴電子腳鐐,因此,電子腳鐐已經被污名化,應該以其他方案來替代,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許華孚也坦言,配戴電子腳鐐的人容易被標籤化,出門心慌、洗澡也膽戰心驚,要和國外一樣,透過電子監控系統和完善的輔導機制,才能有效降低再犯率、解決根本問題,且在台灣這樣自由民主且強調人權的社會,應該提前詢問是否佩戴電子腳鐐意願,不是用強迫的方法,許華孚還補充,一直以來都認為監控工具是越小越好,這部分對於台灣的技術來說,絕對做得到,且建議司法系統應該要明確立一個電子監控法,不是一個法律涵蓋那麼多細項。
照理來說,在任何一項監控措施上,應該確保民眾的人權和生命不會受到不必要的風險,而使用電子腳鐐監控時,所衍生的危機連使用說明書都不敢保證,更何況有誰可以跳出來承擔責任?法治原則和政策也應當是以保護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