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黃女被前夫趕出家門,竟找鎖匠開門進入屋內。(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基隆市1名黃姓女子,原本與前夫同住,兩人因細故發生爭吵,前夫不准她再繼續居住;過了10天後,黃女欲進屋拿回個人物品,這才發現前夫已換鎖,她找來鎖匠開鎖後進入,前夫一狀告上法院;基隆地院審理後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判黃女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1月間,黃女獲得前夫同意,得以暫住對方與母親同住的公寓;同年2月間,黃女與前夫發生爭執,前夫遂傳訊表明不願再讓她借住,要求黃女不要再過來,因為大門將會反鎖,拿鑰匙也沒有用,他與母親都不會開門。
同年3月11日上午8時許,黃女帶著周姓男子至前夫住家,欲拿回屋內的私人物品,當她拿鑰匙開門時發現,前夫早已更換門鎖,她便聯絡鎖匠前來開鎖,並與周男一同進入屋內,並拿取個人物品後離去,當時前夫及其母親均不在家。
同日晚間7時許,前夫母親返回住家時,赫然發現門鎖有異,隔天她與兒子到管委會調閱監視器畫面,始知黃女找人開鎖進屋,前夫立刻打電話報案,警方訊後將黃女及周男函送法辦,檢方偵結後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嫌起訴黃女,周男則是不起訴處分。
法官認為,黃女未經同意侵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居家安全,考量黃女坦承犯行、無前科、無業,離婚,有未成年孩子需照顧等情狀,判她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