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警方進行採證。(圖/翻攝畫面)
宜蘭一輛砂石車9日上午,行經自強路準備右轉時,不慎擦撞一輛機車,陳姓男騎士與後座林姓女乘客倒地後被捲入輪下,林女遭輾過頭部當場慘死,陳男經送醫急救也傷重不治。有網友發現,此次肇事砂石車公司的地址,竟巧合的和先前新澳隧道案的砂石車公司相同。
警方指出,周姓男子(66歲)9日上午8時許駕駛砂石車行經蘇澳鎮蘇濱路二段與自強路口時,不慎與右前方一輛機車發生擦撞,陳姓男騎士(47歲)與後座林姓女乘客(41歲)倒地,2人被捲入車底,林女頭部被輾過慘死,陳男則經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砂石車疑未發現前方機車,直接將人車輾過。(圖/翻攝畫面)
從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陳男騎乘機車在砂石車右前方停等紅燈,綠燈後2車同時起步右轉,機車行駛在砂車前方,因雙方距離太近,砂石車駕駛疑沒有看見前方機車發生追撞,導致陳男與後座林女連人帶車倒地,砂石車直接將2人輾過。
▲有網友發現「石晟通運」及「石富通運」公司地址相同,負責人也一樣。(圖/翻攝自台灣公司網)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今天宜蘭發生砂石車轉彎死角壓死兩個人,據說這台砂石車跟前陣子蘇澳隧道內那台砂石車是同公司」,PO文一出馬上引起網友議論,「遠離大車,真的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不要跟自己命過不去,真的太可怕了啦」、「所以我都不敢在大車前面,寧可在他後面,真的很可怕」。
回顧新澳隧道案,蔣姓男子(55歲)10月24日駕駛砂石車恍神撞上前方回堵車輛,造成1死11傷慘劇,隨後砂石車所屬「石富通運有限公司」許姓負責人發布聲明書致歉,聲稱會負責傷亡者的賠償,不會逃避責任。據了解,此次的砂石車案和新澳隧道案,分別隸屬於「石晟通運」及「石富通運」,兩間公司地址相同,也都在許姓負責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