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到底有多愛呵!彰化男子酒駕被抓達11次,判刑當天又酒駕。(示意圖/資料照)
視法律如無物下場恐怕很慘!彰化一名邱姓男子先前因酒駕被逮了9次,皆遭判刑並曾3度入獄,他卻不知悔改,今年2月間第10度酒駕,彰化法院將他判處11月徒刑,沒想到他在判決當晚卻又第11次酒駕被逮,法官再依公共危險罪將他重判1年7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邱男55歲從事重型機器拆除工作,今年6月14日晚間,他在工地飲酒後騎乘機車上路,遇警方攔查,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6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法官一查也被邱男的輝煌紀錄嚇到!邱男近12年來竟有11次酒駕紀錄!
第1次2011年9月酒駕,判處罰金5萬元
第2次2011年12月酒駕,判刑二月得易科罰金
第3~5次2012年3月、4月5月酒駕,判皆得易科罰金
第6~7次2013年酒駕2次,因多次累犯罰金外也首度入獄
第8次 2015年酒駕、被判刑10月,第2度入監
第9次 2017年酒駕,判11月徒刑,第3度入監
第10次 2023年2月酒駕,判刑11月
第10次酒駕在6月14日宣判,當天竟然又酒駕被逮,成了第11度酒駕被逮,「怎麼又是你!」連警方都搖頭!
法官認為邱男十二年來共十一次酒駕,雖均未曾肇事,但不應心存僥倖,而邱男又於前案判決當日,再犯第十一次酒駕,足以認定他視國家禁絕酒後駕車的法律規範如無物,重判一年七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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