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郭男追求女同事時傳送下體照遭判拘役30日。(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市1名郭姓男子,先前追求女同事小萱(化名)遭拒,他仍持續打電話騷擾,還傳送下體照片給對方,甚至要求每天接送她上下班,小萱不堪其擾報案,台中地院認為,郭男侵害小萱生活安穩權利,考量他坦承犯行,遂依跟蹤騷擾罪判小萱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5月底至6月中旬,郭男追求女同事小萱遭拒,又被對方封鎖聯絡方式,他仍連打22通電話給小萱,6月6日還傳下體照傳對方,並表示:「我看只剩這招能讓妳解封鎖了…」
不僅如此,6月7日至11日,郭男進一步傳送訊息給小萱,內容提及「想妳啦,幹嘛妳為什麼要對我那麼機巴?每天只能見面那可憐的10分,好歹林北也帥哥一枚,林北現在要每天載妳上下班」、「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這麼愛妳?我們去吃鼎王好嗎」、「好想抱著妳睡覺」、「妳願意給我這輩子只愛妳一個人疼妳的機會嗎?」等字句,小萱忍無可忍,最後決定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郭男漠視小萱拒絕意願,自認因愛慕才追求小萱,但此舉已讓小萱心生畏懼,明顯侵害小萱安穩生活之權利,影響小萱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考量郭男坦承犯行,遂依跟蹤騷擾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