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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領表登記等相關事項。(圖/中選會提供)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6)日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期間、地點、應備具之表件及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申請登記地點在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期間從11月20日起至11月24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每組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為1千5百萬元。
公告內容指出,有意申請登記者領書從16日起至登記期間截止之日11月24日為止,領表條件須符合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或第10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或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或其提名之擬參選人或中央選舉委員會發給完成連署證明書者,得親自或委託他人於領表期間領表。
登記時,候選人須繳交登記申請書、登記申請調查表、照片及每一候選人財產申報表等等,共14項表格照片文件外。申請登記還應繳納保證金,每組候選人應繳納1千5百萬元保證金。公告還提醒,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業務專用劃撥支票為限;還強調「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
▲中選會公告第16任正副總統選舉登記相關事項。(圖/中選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