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何男才剛離開工廠不到5分鐘就猝死,家屬認為根本就是過勞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日前傳出一起疑似過勞死的糾紛案件,一名35歲男子連續上班22天後,在第23天的午休時間猝死身亡。家屬認為男子是因過勞而猝死,向公司反應,希望能得到賠償,不料最後卻得到「非工傷」的鑑定,讓家屬相當不能接受。
▲家屬出具打卡紀錄,顯示何男已連續上班23天。(圖/翻攝自搜狐網)
35歲的何姓男子8月10日中午離開工廠後,原想先去吃午餐,不料才休息4分鐘整個人就直接倒地不省人事。何男哥哥向媒體表示,「救護車當時也去了現場,人沒搶救過來,醫院死亡證明上寫的是猝死」,他拿出何男上班打卡紀錄,「我弟弟連上23天班了,這就是過勞死」。他表示有找公司討說法,公司卻說鑑定非工傷,何男哥哥無奈表示「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不是工傷,我們行政覆議了,結果也沒有改變」。
何男哥哥表示何男連續上班的23天中,上班打卡時間約在上午7時12分至19分左右,下班時間約在下午6時32分至7時31分,公司無論如何都應該要賠償。該公司則回應表示,何男出事的第2天,公司就馬上向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的相關資料,但該局以何男猝死非工作時間、不在崗位上為由否決。公司表示,他們都有給員工保保險,其中意外險應能幫忙賠償一些。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案發時何男是在午休中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死亡,其死亡原因非交通事故所導致,不符合工傷認定。針對家屬主張的「午餐時間內去吃午飯的過程應當視為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人社局回應表示,雖然公司應給予勞動者合理休息時間來保障吃飯的生理需求,但休息時間並不能視為工作時間,且人社局認為工作崗位的認定並不含上下班途中,故無法審定何男的死亡為工傷。
人社局表示他們曾在8月23日時給予當事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但其中闡述文字並不夠嚴謹,存在瑕疵,但並不影響判決結果的合理性,但若家屬不服,仍可向法院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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