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小五男童傳私密照給你網友被恐嚇。(圖/非新聞事件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新莊區1名國小五年級男童,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名長相甜美的「小姊姊」網友,對方要求用LINE互傳私密照。小五童不疑有他自拍傳送,卻遭對方威脅要「購買遊戲點數」否則在網路散布。新莊警分局提醒,網路世界匿名性高,應建立保護自己個資及隱私觀念,並秉持「三不二要」才不會成為性影像受害者。
▲秉持三不二要「不要拍、不要傳、不理會」與「要蒐證、要求助」。(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新北市1名國小五年級男童,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與1名大頭貼長相甜美的「小姊姊」聊天,沒多久「小姊姊」提出互加LINE好友,之後又要求雙方交換私密照,男童在情竇初開加上好奇心驅使下,先自拍私密照片傳送,豈料,旋即被「小姊姊」恐嚇,要求男童要去購買遊戲點數,否則要在網路散布,男童不知所措,趕緊告知父母向警報案。
▲大家都有可能是下個受害人。(圖/翻攝畫面)
新莊警分局表示,今年2月刑法新增訂第28章之1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施行後,新莊警方共受理60多件性隱私案件。其中有五分之一是未成年被害人,且這些未成年被害人,大都是透過交友軟體及社群平台結識網友,對方誘以性相關話題,再慫恿未成年被害人以視訊裸聊或是拍攝露點照片互傳方式,達到以購買遊戲點數威脅被害人方式詐騙錢財。
▲不要輕信網路對方提供的大頭照。(圖/翻攝畫面)
警方呼籲,青少年往往往出於好奇,缺乏警覺心狀況下,可能受到網路霸凌或遭誘騙拍攝成為被散布性影像的被害者。加上,後疫情時代民眾對網路依賴性大增,家長應適度掌握孩子平日網路瀏覽內容,協助提醒網路世界匿名性高,應建立保護自己個資及隱私的觀念。秉持三不二要「不要拍、不要傳、不理會」與「要蒐證、要求助」的概念,遇事先協助蒐證,截錄雙方對話內容向警方報案。
新莊警分局長周振安表示,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少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案件,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加以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提升婦幼安全保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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