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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黃金單身漢瞞同婚癌逝!「家屬不給遺產」律師曝關鍵:很難說服法院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一名月初癌逝的竹科男,家屬清點遺產時才發現「同婚」,不僅不承認這段婚姻,還嗆不給配偶遺產。(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一名月初癌逝的竹科男,家屬清點遺產時才發現「同婚」,不僅不承認這段婚姻,還嗆不給配偶遺產。(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轟動一時,同性配偶的遺產問題浮上檯面。一名在新竹科學園區上班的44歲男子這個月初肝癌離世,家屬一直到清點財產時才發現男子4年前和同性伴侶結婚,保守的父母就以5億高中生的案例大嗆對方「不可能分遺產」。對此,律師指出「1關鍵」坦言「很難說服法院」。

男網友在《Dcard》表示,44歲的親哥哥11月初罹患肝癌過世,印象中哥哥獨立又可靠,長年在新竹工作,有買房也有車子,一直都以「單身」身份出現在家庭聚會,大家都以為他是個黃金單身漢,直到哥哥過世家人清點財產時才發現,「哥哥在108年5月25日有跟一位男生登記婚姻關係」。經過聯繫找到那位男生,詢問後得知他跟哥哥22歲讀書就認識,出社會也一起工作、生活,直到台灣108年同婚合法才登記結婚。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一度引發外界關注。(圖/資料畫面)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一度引發外界關注。(圖/資料畫面)

但沒想到這段婚姻曝光後,不但沒得到家人的祝福,還拿出5億高中生的案例出來說,並表示哥哥的遺產不可能給對方。原PO表示,家人和自己不曾參與過哥哥與配偶的人生,但長輩卻因為自己的偏見否定了人家存在的事實,嘆氣直言「唉…最近家裡因為這件事情鬧得不得安寧」。

對此,律師蔡頤奕分析,家屬可提的訴訟不外乎「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之訴,或是在遺產分割訴訟中主張同性辦理「無繼承權」,不論選擇何者,法官還是會審酌死者和同性伴侶間的婚姻關係是否有效,進而認定同性伴侶有無繼承權。

蔡頤奕指出,如果家屬希望採「五億高中生」的模式,現階段得搜集更多死者和同性伴侶間是「假結婚」的證據,只是從文章脈絡來看,原PO的哥哥已經結婚4年,如果還有其他同居事實,「家屬這方面很難說服法院」。

另外,有關財產分配的問題,蔡頤奕也從2個面向來說明,若原PO哥哥身後留下的財產較多,同性配偶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領一份之後(未必是二分之一,同性伴侶可能也有婚後財產),之後同性伴侶會再以繼承人身份拿一半的遺產,第2順位的父母拿剩下的一半;若伴侶沒有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則是配偶分1/2,父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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