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11/23 13:01 發稿 | 16:39 更新:新增影音 】
▲得知嫌犯林信吾遭判死後,員警曹瑞傑叔叔表示:「一定是這判決」。(圖/翻攝畫面)
震驚社會的台南殺警案,今(23)日一審宣判,狠心亂刀殺害員警凃明誠、曹瑞傑的嫌犯林信吾,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發至今一年多,家屬傷痛還沒過去,凃警二姊依舊帶著弟弟的制服赴法庭聆聽判決,她說:「不管怎樣,我都會陪著他」,得知林嫌遭判死,情緒激動到眼眶泛淚,希望未來審判結果和後續執行過程,不會受到外力偏移。
▲員警凃明誠二姊得知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眼眶泛淚,希望未來審判結果和後續執行過程,不會受到外力偏移。。(圖/翻攝畫面)
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去年8月22日獲報贓車失竊,循線追查到安南區,卻先後遭到躲在草叢中的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偷襲,持彈簧刀割喉狠砍,行兇後搶走警槍逃逸,凃、曹2員倒臥血泊中,傷重不治;逃亡18小時的林信吾,搭客運到新竹下車後,隨即被警方制伏,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依殺人罪起訴林信吾並求處死刑。
上個月底,林信吾在辯論庭上當場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表達悔意,凃警二姊對著林信吾大喊:「閉嘴,不接受!」,要求法官判死;案經一年多審理,今(23)日台南地院一審宣判出爐,林信吾涉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年;又犯2個《強盜殺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2年;又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拾年。林信吾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根據4原因判林嫌死刑,其一、林信吾購買刀械時,及預設要以利刃與他人一決生死之意,依被告犯案情節及砍殺手法,均可認定被告殺害兩名員警之手段實屬「情節最重大之罪」;其二、林信吾犯後雖坦承犯行,僅係消極認錯,並未盡力稍予彌平家屬傷痛,另根據鑑定報告,認其再犯可能性極高,難以期待有社會化可能;其三、林信吾未有重大刺激即犯下殺警強盜槍彈犯行,只為了避免回監執行,且殺意堅定,手段兇殘、殘虐毫無人性,處無期徒刑不足評價其罪責;其四、其餘林信吾犯下的罪行,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度,並依法定應執行為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員警凃明誠二姊帶著弟弟的警察制服到庭聆聽判決,她說:「不管怎樣,我都會陪著他」。(圖/翻攝畫面)
員警凃明誠二姊今(23)日帶著弟弟的制服到場聆聽判決,得知結果後,情緒激動到眼眶泛淚;她說,謝謝大家還記得明誠跟瑞傑,相信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司法有其獨立性,也希望今天的審判結果與後續執行過程,不會受到外力偏移,「正確的事情或許困難,但總是需要開始,請讓我們相信這個社會是有變好的可能性」。
「不是理所當然,是一定會是這個判決(死刑)」,曹警叔叔一直相信人性本善,但當他看到林信吾在庭上的態度,「讓我覺得難道是我錯了嗎?」;他說,凃家、曹家都拒絕接受林嫌道歉,因為他必須為他的行為負責,希望這個判決一直延續下去,「他是泯滅人性殺害員警,這是無庸置疑,我想講的是⋯這判決對我們家屬來講,是遲來的公平,是一定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