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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追劇驚見「媽媽遭性侵」…看完影片後崩潰:好骯髒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女追劇時,赫然看到母親被性侵影片。(示意圖/pixabay)

▲女追劇時,赫然看到母親被性侵影片。(示意圖/pixabay)

台北一名20多歲的陳姓男子,從國中開始就和交往多年的女友家人熟識,沒想到2018年9月某晚借宿女友家時,竟趁女友媽媽服藥昏睡時,性侵對方並以手機拍下,結果女友在看劇時不小心看到影片後,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案件經過審理後,高院民事判陳男須賠6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女友家人熟識10年,知道女友媽媽睡前有服用鎮定劑習慣,在2018年9月7日凌晨借宿女友家中期間,先先用激將法「妳不可能喝那麼多」灌醉女友,隨後摸黑進入女友媽媽房間,不顧對方和3名小孩同睡,仍進行性侵,甚至將犯行錄下。

由於陳男使用的是女友借他的iPhone 5S手機,之後女友因要用iPAD追劇,在打開iPhone 5S手機打算連wifi時,發現有3段偷拍的性愛影片正在上傳,仔細一看,赫然發現影片中的昏睡女主角,穿著打扮跟媽媽如出一轍,爆氣詢問陳男並錄音蒐證。

對於女友的逼問,陳男無言以對,最後寫紙條回覆,女友繼續飆罵陳男:「你知道我媽喝酒,我媽吃藥,所以你敢這麼做,對我來講骯髒,對你來講刺激的事,對吧?對吧?陳先生,講話。你承認了嗎?你承認你做的這些事嗎?」

而女子的母親得知狀況後,坦言小兒子早就已經提醒過,自己也在半夢半醒間聽到陳男開門,除了這次被錄下影片外,還發生多次性侵,但因為害怕女兒目光,所以不敢說出口。

豈料,陳男到案後卻又翻供,但法官認為陳男犯行有影片為證,且女友質問時,陳男也寫紙條坦承其手法,可見犯行屬實,而陳男犯後依舊在狡辯,甚至暗指女友媽媽誣陷,至今未和女友一家達成和解。

刑事部分一審、二審都被依照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個月,民事的部分一審則判他須賠100萬元。不過陳男不服判決,持續提起上訴,刑事部分由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民事的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陳男須賠60萬元,超過部分的賠償判決、假執行宣告裁判都廢棄,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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