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羅姓女警逮捕戚男過程中被推去撞牆破頭,高雄市長陳其邁前往派出所慰問。(圖/翻攝陳其邁臉書)
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2名員警在巡邏期間,發現戚姓男子(42歲)隨身攜帶毒品吸食器,隨即壓制逮補,豈料,戚男竟在過程中推羅姓女警撞牆,導致羅女頭破血流,當時高雄市長陳其邁還將原先行程喊卡,改前往派出所探視慰問;事後,羅女向戚男提告求償18萬1160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戚男全數賠償。
去年9月3日晚間7點50分許,莊姓男警和羅姓女警巡邏至三民區新民路時,發現戚男形跡可疑,上前盤查時,眼尖瞥見戚男包包露出毒品吸食器,並沾有白色粉末;戚男不願乖乖就範,死命拒捕與男警發生拉扯,甚至把羅姓女警推去撞牆,造成女警頭部受傷爆血。
▲羅姓女警事後戚男提出告訴求償18萬1160元,法官判戚男全數賠償。(圖/翻攝陳其邁臉書)
即便如此,羅姓女警仍英勇忍痛以辣椒水制伏嫌犯,而其同事也在控制現場之後,通知119來協助送醫,所幸醫治後沒有大礙。而戚男左側口袋則被搜出安非他命0.4公克,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公務偵辦。
羅女頭部在執勤中撞傷流血,在家休養10天才重返工作崗位,她事後提告傷害並提出求償,包含醫藥費、無法工作損失及非財產損失,合計共18萬1160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戚男拒捕造成羅女受傷,因不爭執索賠金額,盼他賠償所有請求,但戚男後又稱自己即將入監執行,沒錢可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