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來積極與印尼媒體合作,印尼智庫指出,中國透過與印尼媒體簽訂內容共享協議、恐嚇批評中國的記者及審查內容,以增加影響力。學者擔憂記者恐淪為中國大外宣打手,過度傳播中國美好形象而缺乏批判性報導。
▲學者擔憂記者恐淪為中國大外宣打手。(圖/翻攝自pixabay)
日前,短短一週內就有兩項中國與印尼媒體合作的活動。旗下有報紙和電視台的印尼媒體巨擘「美都電視」(Metro TV)14日與中國國營媒體中央廣播電視總台(China Media Group)簽署合作協議,表示將加強雙方在各領域的合作與交流。隔天,中國駐印尼大使館、中國公共外交協會及印尼主編論壇共同在雅加達舉辦一場媒體論壇。
中國近來積極與印尼媒體合作,根據印尼經濟與法律研究中心(CELIOS)的觀察,中國自2019年在印尼展開「一帶一路」倡議多項投資後,就藉由與印尼媒體合作,在印尼社會傳播對中國友好的論述,像是以內容共享的方式,將中國官媒的訊息廣泛地透過印尼本地媒體傳送給本地民眾。
經濟與法律研究中心負責中國與印尼關係研究的主任拉瑪特(Muhammad Zulfikar Rakhmat)以印尼唯一的英文報紙「雅加達郵報」(Jakarta Post)為例指出,該報會轉載中國新華社和「中國日報」(China Daily)的內容,以及中國駐印尼大使的文章。
另外,他說新華社也與「美都電視台」等印尼媒體合作,以傳播更多正面的中國訊息,使印尼媒體在報導中國新聞時不會持批判角度。
拉瑪特引述英國「中國研究」期刊的研究指出,近年來經常轉發中國媒體報導的幾家印尼媒體,經常性會刊登對中國正面論述的報導。
拉瑪特對該現象感到擔憂,他告訴中央社,「印尼讀者可能會因此認為新疆都沒事、很和平;另外有關中國在印尼的投資,他們可能也只認知到有很多資金來到印尼,卻不知道對中資對社會和環境造成多大衝擊」。
他補充,中國除了影響印尼媒體,使他們在新疆和中資議題上呈現親中論述:而中國在印尼散播的敘述就是「台灣與中國要統一」以及促進「一個中國」政策的宣傳。
中央社記者發現,自今年秋季開始,「雅加達郵報」(Jakarta Post)也開始與中國官媒「人民日報」合作,每週五會在內頁中刊登一整版中國官媒「人民日報」的內容,大多是歌頌中國政績、宣揚「一帶一路」倡議或介紹中國文化。
「雅加達郵報」雖有標示「報社不為該內容負責」,但因報紙排版與其他頁面相同,容易導致讀者混淆。除此之外,「雅加達郵報」也長期與「中國日報」合作,針對訂戶每週五加贈免費的「中國日報」週報。
印尼多媒體大學(Universitas Multimedia Nusantara)傳播系講師安邦(Ambang Priyonggo)對越來越多印尼媒體與中國進行密切合作感到擔憂,他向中央社表示,印尼人須意識到中國媒體是獨裁體制下的組織,所傳播的資訊都是由威權政府控制及管理,因此沒有批判政府的自由。
他說:「(中國媒體)不會監督政府的過失,而是對政府阿諛奉承,更糟糕的是他們可能成為政府宣傳的工具。」
安邦告訴中央社,印尼媒體是開放、自由且民主的,因此印尼媒體與中國媒體合作時,不應該依照他們的作業規範。
他認為:「中國應該學習印尼媒體的操作方式,而印尼媒體應該要能(藉由合作)使中國媒體更民主化。」
有鑑於中國政府持續加大力度與印尼媒體合作,印尼經濟與法律研究中心上週舉行一場「加強記者對中國媒體戰略及其影響的抵御能力」培訓活動,吸引數十名印尼記者和關注媒體的非政府組織人員參加。
受邀出席的美國倡議團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資深研究員庫克(Sarah Cook)在該培訓上指出,中國近年擴大與各國媒體合作,目的是要握有話語權,除了能因此鞏固中國共產黨在國內執政的權力,也要讓外國人認為共產黨是統治中國的合法政權,並打壓具有批判性的內容。
她說:「(中國藉由影響外國媒體)打壓少數群體的批判聲音,並鼓勵一黨專制體制,藉此營造出使共產黨能安全執政的環境。」
庫克建議外國媒體在報導中國與雙邊關係時,應使用獨立的資訊來源,若使用中國政府的內容則必須標示清楚;至於若遭到中國官員或使館人員的恐嚇,則要公開揭露這些訊息。她也呼籲政府制定媒體須公開透明的法規。
拉瑪特在培訓上指出,印尼「共和報」(Republika)記者巴尤(Bayu Hermawan)曾收到中國駐印尼大使館人員的訊息,稱他寫的一篇關於2019年中國政府組織的新疆參訪文章有誤,原因是未肯定該參訪的正面意義。
巴尤曾引述在「訓練營」內的新疆民眾說法報導,指他們未受審判或只因堅持吃清真食品而被帶入「訓練中心」。
另外,拉瑪特說,中國也會審查印尼媒體的內容,像是在2021年初,中國政府審查機構在北京、深圳等多個地區封鎖印尼新聞網站JawaPos。
JawaPos表示,據悉這是因為中國認為文章批評中國共產黨,涉及敏感內容,而被封鎖的報導內容與侵犯維吾爾族的人權有關。
拉瑪特還表示,近年有許多印尼媒體受邀至中國培訓或交流,對此他並不反對,但重點是要記者要如何仍保持批判思考能力,並在處理相關新聞報導時,完整揭露所有訊息,像是標示「該文章出自於媒體參訪」或「報導是基於與中國合作」等。
他說:「印尼作為民主國家,必須確保中國媒體的影響力不會威脅到民主自由。」
拉瑪特敦促印尼政府必須鼓勵學術研究機構針對中國的媒體策略及常出現的偏頗論述進行研究,這些研究結果可以增加記者對於這些議題的關注。他也呼籲印尼媒體與中國媒體合作時保持警惕。
受邀的培訓講師之一、印尼獨立記者聯盟(AJI)主席薩斯密多(Sasmito Madrim)告訴中央社,新聞工作是為公眾利益服務,因此必須確保所有的合作對大眾有利。
他說:「印尼媒體與其他國家合作,必須確保是否有利於公眾,別讓記者成為(外國)政府宣傳的代理人。這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記者的職責是查證,而不是成為宣傳的代理人。」
薩斯密多告訴中央社,「我們不希望新聞自由度落後的國家憑藉其強大的經濟和軍事實力,將不好的新聞規範傳至其他國家,例如透過金磚國家(BRICS)計劃,傳遞差勁的新聞自由規範給包括印尼在內的國家。」
他指的是印尼記者與中國和其他金磚倡議成員國之間的合作。
根據「自由之家」今年公佈的「2023年全球自由報告」顯示,中國繼續保持侵害個人自由最嚴重國家的劣名,在「政治權利」(滿分40分)拿到負2分,「公民自由」(滿分60分)僅11分,總計9分,再度被列為「不自由」國家。(中央社雅加達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