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洪慈庸今(18)日在社福委員會質詢時,針對同性伴侶在職場的相關權益提出質詢,表示勞動部先前曾發出解釋文表示,同性伴侶也能擁有「家庭照顧假」,那是否也能享有「婚假」?對此,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只要民法承認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勞動部方面一定配合。
▲陳雄文表示將配合民法做調整。
洪慈庸表示,目前六都都已經有同性伴侶的登記制度,先前勞動部曾指出只要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標的伴侶,都能享有「家庭照顧假」,因此想要進一步詢問,同性伴侶是否也能享有「婚假」的權利?對此陳雄文指出,婚姻的部分還是要先回到民法的規定,一旦民法能承認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那勞動部就會在相關規定上做出調整。
此外洪慈庸也認為,目前性別平等在中小企業中並未落實,想請問部長有沒有什麼解決辦法?對此陳雄文表示,會加強勞工教育,讓勞工更清楚自己的權益,同時加強勞檢,如果兩者同步推行,應該就能改善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