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國道1號北上97.5公里處U型鋼樑掉落,造成43台轎車車損。(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北上97.5公里處,今(4日)凌晨1時許發生43車事故,造成國道上一整排車停在車道上等待拖吊車救援,清一色幾乎都是輪胎受損。國道警方事後追查,3條「U型鋼樑」落在3個車道上,造成多輛車行經該路段撞擊發生事故,有駕駛一度以為前方發生連環追撞,才剛放慢速度,整輛車就撞上U型鋼樑,車上尖叫聲不斷。
▲駕駛沒發現地面掉落物,直接開過去造成車損。(圖/翻攝畫面)
畫面中,車上的男女前一秒還在車上開心的唱著歌,下一秒發現發現前方整排車佔用外側和路肩,副駕女乘客驚覺不對勁,直喊「怎麼了?怎麼了?車禍喔」,駕駛還來不及看清處路面上的U型鋼樑,輪胎直接壓過,女乘客「啊~」的叫了一聲,接著就聽到駕駛國罵出現,甚至還誤以為路上的是兩根大木頭,跟著前方也壓破車輪的轎車一起停靠路肩。
凌晨0時40分獲報,表示3個車道上出現大型的「U型鋼樑」,但由於該路段昏暗,幾乎經過的車輛都與鋼樑擦撞,造成多車輪胎爆胎,直接「顧路」,暗夜中的國道上,停了一台接著一台的拖吊車,還有無法繼續前進的受損車輛,宛若一個大型停車場。
▲車輛壓過U型鋼樑後輪胎爆胎。(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調查,疑為不明車輛掉落H型鋼樑於車道,因現場未發現肇事車輛,目前已調閱該路段沿途之高公局CCTV及遠通Etag影像,積極追查肇事車輛到案,除依規定製單舉發外,若有涉嫌公共危險罪責將檢具相關事證依規定函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也呼籲,高速公路裝載貨物掉落致肇事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另若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