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交通裁罰金額逐年增加,台中市議員曾朝榮指出,今年統計到10月,交通裁罰金額就破新台幣27億,民眾將車停騎樓一週收3張罰單,市長盧秀燕說,過度鼓勵檢舉負效應。
▲台中市長盧秀燕出席市議會備詢,針對台中市統計10月交通裁罰破新台幣27億元,她表示,過度鼓勵檢舉負效應,台中市還不是最多。(圖/中央社)
台中市議會昨(4)日召開定期會市政總質詢,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曾朝榮指出,近來接獲民眾反映,遭檢舉交通違規多,開車上路憂心被拍照檢舉又得收罰單,有民眾反應,過去10多年都將車子停放在住家騎樓,近來卻屢遭檢舉,一週就收3張罰單。
他指出,台中市交通裁罰金額2019年一年裁罰金額為4.89億,2020年暴增到21億2900萬元,去年已破25億5700萬元,今年統計至10月,交通裁罰金飆高到27億元。
曾朝榮表示,停車空間未能改善前,市府應研究在不影響行人安全通行的晚間10時到隔日早上8時時段開放彈性,或是接獲檢舉違規不要直接開罰,以勸導優先等措施彈性因應,誤把民眾當成提款機。
盧秀燕則說,中央鼓勵檢舉,各縣市交通裁罰單都變多,台中還不是最多的,檢舉達人造成民眾及公務員困擾,公務員若遇檢舉不開單又會被檢舉瀆職。
她表示,11月交通部來文,考慮執行時經檢舉的違法可先勸導再開罰單,目前交通部跟22縣市及中央機關會討論取得一致執行標準,台中會在中央執行法律取得全國一致性作法後配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