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今天披露的反托拉斯和解條款,Alphabet旗下Google(谷歌)同意支付7億美元,並修改其Play應用程式商店規定。Google在聲明中表示,將向消費者和解基金支付6.3億美元,並向另一個由各州運用的基金支付7000萬美元。
▲Google遭控透過應用程式內交易向消費者超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Google被控藉由在安卓(Android)裝置上限制取得應用程式(app)以及透過應用程式內交易向消費者超收費用。Google則否認所有不法行為。
和解協議仍須經過法官最終批准。主要原告猶他州和其他州9月間宣布和解協議,但在Google與「要塞英雄」(Fortnite)製造商Epic Games進行相關審判之前,和解條款一直保密。加州聯邦陪審團上週同意Epic觀點,認為Google部分應用程式業務具有反競爭特性。(中央社舊金山1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