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今(20)日表示,國有地應停止標售,供興建社宅,以免帶頭炒房。對此,財政部回應,大面積國有地早已停止標售,且今年起200坪以上國有地暫不標售,優先評估作為社宅儲備用地,絕無帶頭炒房。
▲財政部回應,大面積國有地早已停止標售。(資料照/財政部提供)
針對今天晚間總統候選人政見發表會,柯文哲提出「國有土地應停止標售,提供興建社會住宅,以免成為帶頭炒房元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透過新聞稿說明,早自民國99年起停止標售台北市精華地區國有土地;101年間修正「國有財產法」第53條,明定面積500坪以上國有土地不得標售。
同時,國產署指出,自112年起,已針對面積200坪以上國有土地,暫不標售,優先評估作為社會住宅儲備用地,絕無帶頭炒房情事。
國產署表示,經積極主動配合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截至112年11月底,已提供492餘公頃國有土地,供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的規劃與興建。
同時,為增加住宅多元供給,國產署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的租賃住宅包租業合作,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112年共標脫65戶國有房地。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自111年起針對屬住宅區且符合社會住宅基地選址原則者,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無興建社會住宅需求,才進行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前置作業。
同時,國有非公用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積極參與都市更新,國產署指出,分回房地也優先提供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作社會住宅使用。
國產署強調,將持續關注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及政策發展,積極依住宅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國有不動產興辦社會住宅,協助落實社會住宅政策,以減輕年輕人居住負擔。(編輯:楊凱翔)1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