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尹翔/台北報導
▲網紅耀樂(右)、炎亞綸(左)。(圖/翻攝自雙方ig)
藝人炎亞綸今年6月被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以及偷拍影片,而後性侵部分檢方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另外被控偷拍少年私密片,檢方偵結後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將他起訴;21日上午9時30分,士林地院召開準備庭,並採取不公開審理,而傳出網紅耀樂喊出要1200萬和解金,對此炎亞綸經紀人和耀樂也做出回應。
▲炎亞綸傳出被索討天價和解金。(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被問到耀樂喊出要1200萬和解金,炎亞綸經紀人也回應「案件還在進行中,細節不方便多說,但往和解方向去努力,讓事情盡快落幕」,而稍早耀樂獨自步出法院,並表示:「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生活,法律的判決我都會接受。」耀樂也在IG發出回應,認為消息並非事實。
▲網紅耀樂開完庭後獨自步出士林地院。(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今年6月間,網紅耀樂出面指控,他在未成年時期與炎亞綸交往,卻遭到對方性侵,炎亞綸不但偷拍私密影片,還將影片外流到網路上,檢警獲悉後主動介入調查,並前往炎亞綸住家查扣手機及隨身碟等證物。檢警調查,2017年間,炎亞綸結識當時未滿18歲的耀樂,2人進一步展開交往,炎亞綸明知對方未成年,仍在住家持手機拍攝2人私密影片,過程中耀樂可輕易發現炎亞綸正在拍攝影片,而且事後耀樂發現影片外流,曾傳訊息質問炎亞綸,卻隻字未提影片是在自己不知情下所拍攝。
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影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之要件,遂依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強制性交罪部分,檢方認定炎亞綸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