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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與女同事爆發婚外情,行車紀錄器掌握兩人3度上摩鐵的證據,法院判決人夫與女同事須賠償正宮妻子25萬元。(圖/Pixabay)
台北一名人夫與女同事爆發婚外情,兩人牽手逛夜市約會時被妻子的家人目擊,並拍下照片,妻子得知丈夫出軌心碎蒐證提告,提出行車紀錄器錄到的對話作為證據,內容包括「愛妳我的老婆」等,女同事辯稱不知對方是已婚身分,但法官不採信,法院審理後判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妻子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妻子指控,丈夫跟小三是同事,兩人除了上班時溫馨接送之外,還一同出遊、用餐、上汽車旅館,讓她精神大受打擊,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小三坦承確實與人夫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但在人夫主動示好時,她曾詢問其他同事人夫的婚姻狀態,得到的都是「好像已經離婚」的答案,人夫也自稱已離婚,她才進一步與對方交往,直到2022年10月才知道人夫尚有婚姻關係。
不過同事出庭作證卻打臉小三說詞,指出小三曾詢問人夫是否已結婚,他當時告訴小三,人夫婚姻關係存續中。人夫表示,一開始確實欺騙女方已經離婚,直到2022年7月小三才知道他還沒離婚。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士林地方法院調查發現,小三曾與他人傳LINE「一開始6、7月的時候我知道(人夫已婚),所以我一直問他們離婚了沒」,可見小三早就知道人夫已結婚在詢問出庭作證的同事之後,就已經得知人夫尚未離婚,卻未積極向人夫查證婚姻狀態,兩人還多次外出,可認定是故意侵害配偶權。
士林地方法院勘驗正宮妻子提出的相關事證,小三從2022年7月開始發出多則與人夫交往的文章,同年9月的行車紀錄器更錄下小三與人夫調情的對話,包括「可以用三分兩分力抱我嗎?」、「啊…這不是兩分力,啊啊啊,這是八分力了」、「愛妳我的老婆」,以及9月、10月間兩人3度到摩鐵的事證,不採信小三說詞,判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正宮妻子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