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地院法官依過失致死判黃男5月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中和一名黃姓父親因一時疏忽,明知住處陽臺外側有加裝玻璃窗影響空氣流通,卻裝設屋外式瓦斯熱水器,又未裝設排氣管將廢氣導出,導致熱水器瓦斯未完全燃燒所產生的一氧化碳,蔓延至女兒房間,造成女兒吸入過量一氧化碳窒息死亡,新北地院法官考量,黃男坦承犯行深具悔意,考量他同受喪女之痛,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他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47歲黃男與女兒同住在中和某大樓,本應注意消防法規,住處陽台外側加裝玻璃窗,陽台已屬於影響空氣流通的處所,不得裝設屋外式熱水器,應改裝為電熱水器、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加設排氣管,將熱水器所產生的廢氣導出戶外。
黃男卻疏未注意,在102年間仍裝設屋外式瓦斯熱水器,又未裝設排氣管,導致今年1月26日,熱水器瓦斯未完全燃燒所產生的一氧化碳,蔓延至住在靠陽台側的女兒房間中,造成女兒吸入過量的一氧化碳窒息死亡。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黃男疏未注意熱水器安裝規範與設施安全,導致至親骨肉因一氧化碳中毒發生死亡結果,造成自己與家人難以彌補的傷痛,考量他犯後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且同受喪女之痛,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他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