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富商陳萬添(左)曾任全國警友總會副理事長,也一度被外界視為是藍營金主,政商關係良好。(圖/翻攝微博新華網)
「後來我氣到去自首,最後被判拘役50天,身為主謀的陳萬添只被判刑3個月,還能易科罰金,花9萬元就全身而退,這還有天理嗎?從中福、台光到浩騰、南璋,陳涉嫌掏空上市公司劣跡班班可考,但檢調單位不是不辦,就是輕輕放下,真的太離譜!」李福禕說,當初是自己助紂為虐、罪有應得,現在則是要讓陳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陳萬添之子(藍衣者)因曾向遊民潑灑穢物被稱為潑糞少年,後與母親出面下跪道歉、平息風波。(東森新聞提供)
本刊調查,陳萬添為「柏泰園企業」創辦人,曾任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副理事長,一度被視為國民黨的重要金主,政商、檢警關係良好,2012年因兒子與友人拿穢物潑灑街友、自拍上傳,鬧出風波,才以「潑糞少年」之父的身分登上媒體版面,後來再被報導,幾乎都是因涉嫌掏空公司,此外,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也曾指控被陳逼債,才會下海賣淫,爭議不斷。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圖)曾自爆因被陳萬添找人逼債,才下海賣淫。(圖/翻攝劉依函臉書)
李福禕的律師洪士淵指出,台光股票雖已撤銷公開發行,但還是受到《證券交易法》規範,以台灣花鰻這個案件來說,陳萬添等人透過假交易詐欺的對象是法院與債權人,還讓台光莫名其妙負債數億元,損害股東及債權人利益,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上寫得很清楚,這種不合營業常規、故意導致公司受到損害的行為,屬於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但檢察官卻以未實際造成損失為由帶過,僅以《商業會計法》、詐欺未遂等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起訴陳萬添等3人,今天是法院認真查案,才保住債權人及股東的權益,要是沒查到,陳等人就能順利把錢洗走!」洪士淵說,他們已向檢方聲請併案偵辦,並且函請法院注意,希望司法別再輕縱陳,以替債權人及股民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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