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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撼動全台、發生在2014年5月21日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兇嫌鄭捷在今(22)日確定死刑定讞。這起事件共造成4死24傷,傷者的傷勢多集中在胸部和腹部;也是北捷自1996年通車營運以來,首起致命攻擊的犯罪事件。
由於鄭捷行兇時間為下班下課尖峰時段,事發隔日捷運運量,相較一周前(15日)減少9.2萬人次。
2015年3月6日兇犯鄭捷一審遭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在一審判決書中,提到鄭捷曾經在無名小站以自傳方式寫下立誓殺人的始末,為何會隨機殺人,還有多篇文章模擬他在台北街頭、捷運月臺上大規模屠殺。
回顧這起殺人事件,2014年4月底,鄭捷就在自己臉書上寫著「要作大事」;事發當天,鄭捷還去買了兩把30公分長的水果刀,之後選在台北市龍山寺站至新北市板橋區的江子翠站間行兇。
就逮後,鄭捷在警方偵訊時供稱從小立志「做大事」;而鄭捷雙親之後也發表道歉聲明「鄭捷雖然是我們的孩子,但犯下這個滔天大罪,讓受害者承受無比的痛苦,我們也嘗到家破人亡的苦果。法官應該會判他死刑,希望法官可以速審速決。教養他21年來一定有我們所不知道的疏失,我們難辭其咎。希望鄭捷能夠下輩子好好做人。」
2014年8月13日,一審審理台北捷運殺人案開庭。
2015年3月6日,新北地院一審宣判,判決鄭捷四個死刑,並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
2015年10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判決鄭捷四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判決鄭捷四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