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監獄31名強制治療的性侵犯,移轉到醫院繼續接受治療。(圖/翻攝自GoogleMap)
媒體報導,矯正署台中監獄在聖誕節前夕,分別讓31名受強制治療的性侵犯走出去,質疑大選前官方「縱狼歸山」。獄方澄清,31名受處分人因大法官釋字799解釋,性犯罪者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改由衛福部負責。配合法務部檢察司政策,是移轉到醫院繼續接受強制治療,同樣限制人身自由,等同換地方關。
台中監獄表示,31名強制治療的受處分人中,有23位是《刑法》第91-1條、8人為《性侵害防治法》第22-1條。因大法官3年前做出釋字799解釋性犯罪者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改由衛福部負責。中間配額法務部檢察司政策,才在年底將人移轉。
獄方說,這31名受處分人從監獄離開後,並非或自由四處趴趴走,而是由當時發監各地檢署派員將人帶走,交由檢察司主導,轉由收治醫院單位繼續強制治療,期間也是限制人身自由,實質上就是換一個地方關,並沒有所謂縱狼歸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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