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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離去再檢舉!北市女坐椅子佔車位 賓士女車主勸說無效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紅衣女子坐椅子佔車位,賓士車主溝通無效後離去。(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北市紅衣女子坐椅子佔車位,賓士車主溝通無效後離去。(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社群平台《社會事新聞影音》上傳1段影片,內容則是1部賓士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欲停車,路旁停車格卻被1名女子提前佔位,人還直接坐在椅子上,賓士車主急喊:「沒有這樣佔車位的!」,女子則是頻頻表示:「不好意思!」,最後賓士車主只好離去;對此,大安分局表示,肉身佔車位已經違法,警方如接獲檢舉,可依道交條例處以500元罰鍰。

根據該段影片顯示,雙方曾歷經數次對話,佔位女子表示:「他要過來了!」,賓士車主回說:「可是沒有這樣佔車位的,誰先到誰就要停」,女子則表示:「不好意思啦!他剛從這個地方出去」,賓士車主又說:「一樣啊!大家找車位都很辛苦」

女子接著表示:「我的公司就在這!」,賓士車主不滿回應:「我的公司也在這啊!」,賓士車主見女子不願退讓,還頻頻表示不好意思,對方的馬自達休旅車已折返回來,為了避免引發衝突,賓士車主只好選擇離去。

警方指出,29日下午4時許,勤務中心接獲報案,指出忠孝東路三段217巷弄發生糾紛,隨即派員趕赴現場,但警員到場時早已鳥獸散,經警員回播電話詢問,進而得知是停車糾紛,報案人向警員表示,事後他將透過交通大隊網站檢舉。

對此,大安分局表示,肉身佔車位已違反道交條例第78條第4款,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女子將被處以500元罰鍰。

北市紅衣女子坐椅子佔車位,賓士車主溝通無效後離去。(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北市紅衣女子坐椅子佔車位,賓士車主溝通無效後離去。(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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