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如此囂張!台中市一名員警告發違規停車後被違規民眾「戲弄」,不僅警用機車鑰匙被拔走,還故意往地上丟、被一名女子踩住,女子逼該員警道歉,否則不予歸還。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員警為中市警局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謝宜宏,在去年6月3日接獲報案通知有車輛並排、違規停車等狀況;謝員前往告發,而為讓警用機車警示燈閃爍,便把車鑰匙留在車上。隨後謝員被不滿開單的一群葬儀社員工包圍,而且自己的鑰匙也被拔走,他立刻通報勤務指揮中心,表示自己鑰匙失竊,要求支援。
不久一群人亮出鑰匙,表示有「學生撿到」,但並不把鑰匙給謝員,反而直接往前丟,再被一名女子踩住,表示謝員在電話中通報鑰匙「失竊」是指在場的人偷竊,要求謝員道歉,不道歉就不還鑰匙。
這群人隨後被前來支援的警員逮捕,而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認為女子故意妨害謝員執行公務,依妨礙公務罪判刑三個月,而女子已於去前11月間依照謝員建議,捐款2萬元行善,刑期可易科罰金判決確定。謝員表示,從警已7年,開單時常有民眾以「警察只會搶錢」辱罵,他通常也都忍讓,這次事件希望能夠讓大家知道,民眾在表達意見時,舉止「不能太超過」。
▲(停車示意圖/翻攝自台北市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