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蔡姓教師為了排解糾紛,竟然拿起曲棍球棒毆傷學生背部,目前判決他拘役50天。(示意圖/pixabay)
高雄蔡姓國中教師為了處理學生打架,竟拿起曲棍球棍打傷學生背部,後來學生家長興訟提告,一審時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判處拘役50天,且依法不得易科罰金,蔡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蔡男未取得學生原諒,因此維持原審判決。
判決指出,2022年4月12日中午12點半,擔任某國中體育班老師的蔡姓男子在得知班上學生打架後,為了公斷學生糾紛,竟拿起曲棍球棒毆打學生,造成學生背部多處挫傷,事後由家長帶往醫院驗傷提告,警方獲報後傳喚蔡師到案說明,訊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函送法辦。
一審時蔡師坦承犯行,由於學生及學生家長拒絕諒解及接受道歉,因此判處蔡師拘役50天,由於兒少法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要加重其刑1/2,,以及傷害罪最重本刑為5年,加重後超過5年,因此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判決出爐後蔡師不服上訴,要求合議庭運用刑法59條「情堪惱怒」希望給予緩刑,但合議庭審酌蔡師沒有獲得諒解,因此將訴願駁回,但全案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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