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在馬偕醫院任職的王姓醫師,於性侵案爆發後已被解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馬偕醫院前醫師王姓男子被控在醫院內性侵醫學院學妹,事後學妹不堪精神負荷死亡,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王男6年有期徒刑。王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0日宣判,大逆轉改判王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王男親自出庭聽宣判,被媒體追問聽到結果後的想法,王男強調,感謝法院還他清白,沒做的事就是沒有,女方當時也未出現創傷壓力症候群,可證明他沒對女方犯罪。
根據原審判決,王男透過網路認識就讀同一醫學院的學妹。之後學妹到馬偕看診,雙方因此相約見面。學妹指控,當時王男將她拉到醫院內樓梯間,不顧她反抗,性侵得逞。因學妹將事發經過在Dcard上發文,全案因此曝光。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起訴王男。
全案偵審期間,學妹因承受不了精神壓力死亡。當時且留下遺書,痛罵王男「人渣」,一度引發熱議。不過王男否認犯罪,強調並未違反女方意願。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王男6年有期徒刑。
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學妹所述與客觀事證尚有不符,且醫院樓梯間有其他員工經常出入使用,王男能否犯案,實有疑義。另雖然女方事後情緒極度負面,但案發前便有密集就診精神科情形,案發後,女方就診、接受團體治療時,專業醫事人員也未看出任何異狀,無從以此補強女方所述為真,也無法自女方留下的遺書,推論王男犯案。
因此檢方所指之犯行,因女方部分證述內容和客觀事證不符,證人之證詞及其他相關事證,亦不足證明女方指述之可信度,原審有罪判決有違誤,撤銷原判決,改判王男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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