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大牙確定獲不起訴。(圖/資料畫面)
藝人「大牙」周宜霈因揭露11年前曾遭「黑人」陳建州性騷擾,被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日前依罪證不足,且其於臉書發文的內容可認並非憑空捏造,因此給予大牙不起訴處分。因陳建州未聲請再議,大牙的不起訴處分確定。
全案偵辦期間,北檢曾2次傳喚大牙、陳建州出庭,大牙庭後透過臉書表示,她沒想到自己會是MeToo運動裡第1個被告的人,性騷擾部分因案發地在香港,尋求多方建議,日前已赴香港並在律師陪同下於當地完成報案。
而誹謗部分,檢方曾約談大牙的姊妹淘貝童彤、當時同行的化妝師、前後任經紀人等人作證。依據證詞,前任經紀人表示,大牙曾多次提到被陳建州性騷擾;現任經紀人則表示,大牙曾說不願和陳建州同台,之後只要節目有相關議題,大牙的反應都很激烈,包括和男藝人有摟抱橋段時,曾讓大牙當場大哭。
貝童彤和另名證人則指出聽過大牙說被性騷擾的遭遇,之後就連安排婚禮座位時,大牙都說要離陳建州越遠越好。而第一時間得知大牙遭性騷擾,當年同行的化妝師證述,當晚她要拿面膜給大牙,確實發現大牙滿臉驚恐,大牙因此告訴她陳建州在房裡對她做了什麼事等相關細節。
檢方認為,證詞顯示事發後,大牙的情緒異常相當激動,顯見大牙於是臉書發文公開此事時,有相當確信為真實,並無故意捏造、虛構事實,因此誹謗罪證不足,給予大牙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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