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吳男提供銀行帳戶給國中同學,一時的貪念害自己變成詐騙共犯。(示意圖/翻攝畫面)
黃姓志願役軍人在2022年間,涉嫌遊說吳姓國同學表示提供2個帳號戶5天可獲16萬報酬,需錢孔急的同學提供帳戶後,轉手後就被詐團作案得逞,案經橋頭地案院審理後,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4個月,可緩刑3年。
判決指出,黃男與LINE群組上的詐騙分子「興哲」聯繫,成為詐團吸收銀行帳戶的窗口之一,後來黃男找上國中同學吳男,還向對方說只要提供1個帳戶5天就可獲得7.5萬報酬,2個以上可得16萬元;22022年10月28日當天下午2點,將高雄銀行、郵局的卡片及密碼放在黃男指定的捷運站置物櫃內,詐團再派人索取。
後來詐團用吳男的銀行帳戶陸續詐得楊男、黃共女9萬元,警方獲報循線查獲吳男,訊後依詐欺;洗錢等罪嫌送辦,法官在審理此案件時,考量到黃男已認罪又沒有前科,也與詐騙被害人和解,2罪併處1年4個月,宣告緩刑3年,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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