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侯姓男子對牽著孩子的王姓婦人公然露鳥猥褻,還辯稱只是在「抓癢」遭法官判刑5個月。(示意圖/Pixabay)
嘉義侯姓男子2023年9月間在全聯超市對王姓婦人猥褻,王婦收到驚嚇後告知店員,警方獲報後循線找到侯男帶回偵辦,但侯男卻辯稱自己當時在「抓癢」,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9月1日傍晚,侯男在全聯超市內掏出生殖器並來回摩擦,驚嚇到一旁帶著小孩的王姓婦人,王婦驚嚇之餘趕忙請店員報警,而警方在獲報後將他帶回偵辦,但侯男卻矢口否認,又說自己有陰囊濕疹導致生殖器發癢,才會在飲料區抓癢,並沒有要讓旁人觀看的意思,更沒有直接面對王姓婦人。
但法官勘驗監視影片後,發現侯男除了裸露生殖器外害有套弄的動作,發現被害人後並沒有遮掩,還在被害人逃離現場時正對其方向並雙腳打開,全程都被清楚拍下;而法官審酌侯男有妨害風化前科,更沒有和解且一犯再犯,綜合被害人、證人證詞及監視影像後,已及侯男教育、家庭、收入等狀況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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