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保全公司禁止員工春節離職。(示意圖/資料照)
台灣缺工嚴重,不少企業都會想辦法留住員工。不過近日,就有網友po出一張保全公司的「公司重要事項通知」,上面明令禁止員工在春節期間離職,卻嗆聲若不滿意公司制度,可在年後自請離職。貼文一出,引發全網熱議。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發文,曬出一張保全公司的「公司重要事項通知」。該保全公司明文規定,保全人員若未穿著公司制式制服,除了停發制服津貼外,後續遭將被罰款500元,得連續處分。此外,1月至2月禁止所有人員的離職申請。
第三,正班人員2月8日至2月13日禁止排休,若排休得留下委員會發的紅包給代班人員。第四,2月9日、10日、11日值勤夜班人員,以及2月10日、11日、12日值勤日班人員,每日加發500元津貼。該保全公司也要求保全人員不論多休或加班,都得依照公司的薪資計算方式,如不接受可在年後自請離職。
▲保全公司嗆員工若不滿意待遇,就年後自己走人,以免「造成大家的困擾」。(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
照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還有停止離職申請這事」、「停止離職申請?想違法?而且春節上班 薪資應該要加倍,如果只有多納500津貼 也是違法」、「公司公告凌駕於勞基法之上耶」、「難怪要停止離職申請,不然人都跑光誰來做」。
另外有人表示,「保全公司在勞基法中有列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在工時及休假有不同其他行業的規定,但『禁止離職』這一點肯定沒有」、「意思是過年人難找大家都要休假,等年後又有其他公司的離職來面試,最好228連假完沒利用價值想走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