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胡姓男子戀上父親友人的未成年女兒發生性關係,胡男遭到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20多歲的胡姓男子因父親的關係,認識了父親友人當時還在唸國小的女兒小美(化名),等到小美上國中後,兩人成為男女朋友,交往3個月後胡男按耐不住,就帶小美回家激戰,小美父親得知後氣炸提告,胡男為了表現誠意,承諾等小美成年後就結婚,並協議25萬元聘金分期付款。胡男獲得小妹父親原諒,桃園地院審理時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處徒刑1年8月,但因胡男有詐欺前科,因此不給予緩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胡男陪著父親經常拜訪友人,認識長相可愛的小美,一見傾心,兩人2022年7月12日開始交往,當時小美還是名國中生,交往3個月後在沒有違反小美意願下,於胡男的住處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小美父親得知,氣得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胡男坦承犯行,但也指出兩人有共識等小美成年後就要結婚,也和小美的父親約好,25萬元的聘金分期付款,小美也在警詢時就表示不願意對胡男提告,最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減刑處1年8個月徒刑。
不過法官也表示,胡男在2017年時曾在詐騙集團當車手,依詐欺罪被處1年6個月入獄服刑,2019年因縮刑期滿出獄,但未滿5年又再次犯案,因此無法給予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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