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國道1號內湖段北上17公里去年9月16日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事故,陳姓男子開車載著王姓妻子行經該路段時,遭江姓男子所駕駛的聯結車追撞,陳男的車輛被撞擊、擠壓嚴重變形,夫妻2人當場被壓扁慘死。江男供稱因低頭撿拾酸痛藥膏,未注意車前狀況才釀禍。
回顧這起車禍,2023年16日中午12時15分,江姓男子(61歲)駕駛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北上17公里內湖路段時,因前方車流回堵,江男疑因低頭撿拾物品,未注意車前狀況,在沒剎車情況下追撞外側車道3部轎車,其中1輛紅色轎車遭追撞嚴重變形,幾乎被擠壓成廢鐵卡在內側護欄,警消人員到場救援,陳姓夫妻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仍不治。
江男肇事後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審理此案,江男拄著拐杖出庭,透過保險公司與被害家屬委任的律師談和解事宜,雙方經溝通,同意以1640萬調解成立,江男將分別以740萬、600萬、300萬賠償死者2名子女和1名家屬。